合肥市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2017-06-28
合肥市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1年3月28日,注册资金为2100万元,现持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证书,是一家“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”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。
公司现设有总经理室、财务室、综合部、质量管理部、市场部等部门,下设29个物业服务中心,公司现有员工将近700多人,现有管理人员80余人,维修技术人员30人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4人,中级职称人员25人。拥有一支训练有素、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队伍,有规范健全的管理制度,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。
公司将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融为一体,以管理规范服务,以服务强化管理。本着“业主至上,服务为本”的经营理念,先后承接瑶海区政府办公楼、肥东县地税局办公大楼、撮镇镇政府大楼、瑶海法院和瑶海公安分局、瑶海区教育局、质监局办公楼及正创·鸣香苑、东景苑、新海家园、和平家园、上品家苑、碧水雅居、来安花园等处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以来,坚持做好“对人的服务,对物的管理”的工作宗旨,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,获得了广大业主的信任,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。公司所接管的瑶海区政府办公楼获得“合肥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”和“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”的荣誉称号。现公司总服务面积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。
为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、管理模式引入物业管理和服务之中,公司在服务过程中,全员、全面、全过程按照GB/T19001-ISO9001: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14001: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/T28001-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,建立、实施、保持、改进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,以实现“规范管理,营造良好物业环境;尽心服务,提高业主满意程度”的目标。从而努力开拓物业管理的服务市场,为广大业主“创造温馨美好生活”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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